2018年12月直销市场监测报告

晨讯策略研究中心 | 2019-01-16 11:06 | 阅读 : 1943

摘要:在2018年的最后一个月,国家和地方发力针对打假现象进行整顿和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声明,保健品不允许夸大宣传,停止品牌评比;国家中医药局、天津十部门和青岛都加入整顿中医药保健品。国家和地方的发力也就意味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各直销企业都应该以诚实守信和规范经营为出发点。

第一章

月度政策与直销监管动态


在2018年的最后一个月,国家和地方发力针对打假现象进行整顿和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声明,保健品不允许夸大宣传,停止品牌评比;国家中医药局、天津十部门和青岛都加入整顿中医药保健品。国家和地方的发力也就意味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各直销企业都应该以诚实守信和规范经营为出发点。

 

1.1  12月份国家政策与直销监管措施


1.1.1  反垄断商品打假等由商务部划入市场监管总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商务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调整后,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1.1.2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治认证检测市场乱象


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共有认证机构481家,累计颁发有效认证证书193.7万张,其中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64.3万张,自愿性认证(管理体系、食品农产品、一般工业品、服务认证)证书129.4万张;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3.9万家。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300亿元,成为全球增长最快、潜力最大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


1.1.3  公安部打击保健品诈骗犯罪:追赃挽损1.4余亿


公安部12月2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打击保健品诈骗犯罪以及江苏南京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件等情况。公安部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再次精准研判、重拳出击,向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犯罪展开凌厉攻势,取得显著战果。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此类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余人,追赃挽损1.4亿余元。


1.1.4  市监局:保健食品营销禁止明示或暗示防病治疗


12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据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自2018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为配合本次行动,现就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电话营销行为自查自纠。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电话营销的保健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不得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  

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建立综合整治骚扰电话营销工作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违法违规电信呼叫业务的,及时移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消费者发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电话营销行为的,可拨打12315 进行投诉。鼓励各级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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